为保护吴江区传统蚕桑生产,促进茧丝绸产业转型升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经区政府第四十二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2015年12月11日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吴政办[2015]147号文,要求各开发区、各镇人民政府及区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吴江区蚕桑生态补偿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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