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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纤局发布2016年桑蚕干茧质量分析报告

时间:2017-08-14 来源: 中国纤维检验局

  

  日前,根据《茧丝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中纤局完成了2016年桑蚕干茧质量数据统计分析,发布2016年度桑蚕干茧质量分析报告》

   

  2016年,全国桑蚕鲜茧产量62.41万吨(折合干茧约25万吨),同比减少1.2% 桑蚕干茧公证检验涉及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55个地市(州)的113个县(市、区);受检企业总数117家,同比增加8家;公证检验总量67212.3吨,同比增加3990.2吨,受检率(占产量比)26.9%,同比增加1.83个百分点,受检桑蚕干茧经济价值逾62亿元。

   

  2016年桑蚕干茧全国平均质量为4.28A3261Ⅱ,同比小幅下降(2015年为4.35A3361Ⅱ)。主要质量指标全国平均值分别为:清洁/洁净等级(以下简称丝等级)4A28、出丝率32.12%、解舒丝长612.6米、万米吊糙4.2次(Ⅱ型)、解舒率62.03%、上车茧率82.76%。在主要的质量指标中,除解舒率指标同比小微提升外(0.72个百分点),其他指标质量均小幅下滑。近5年质量数据统计结果表明,全国桑蚕干茧综合质量基本保持稳定,但上车茧率、出丝率和丝等级存在波动下行趋势。山东(4.32A3673Ⅱ)、云南(4.41A3365Ⅱ)和四川(4.35A3463Ⅱ)等3个省的综合质量优于全国平均水平。江苏省南通(4.95A3365Ⅱ)、盐城(4.84A3270Ⅱ)、浙江省杭州(4.57A3362Ⅱ)、山东省日照(4.41A3678Ⅱ)、临沂(4.81A3775Ⅱ)、四川省凉山(4.47A3974Ⅰ)和云南省普洱(4.49A3468Ⅱ)等7个地市(州)的综合质量优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四川省凉山州质量更优。75324.59A3872Ⅰ)、箐松*皓月(4.35A3367Ⅱ)和云7*84.56A3466Ⅱ)3个品种、方格簇茧(4.29A3363Ⅱ)和晚秋茧(4.73A3266Ⅱ)综合质量优于同类平均水平。

   

  根据公证检验结果推算,2016年可生产5A级及以上生丝的干茧原料仅占一成左右(10.2%),能够满足和供应Hermes(爱马仕)、Burberry(巴宝莉)等国际一线品牌所需的6A级以上原料更是寥寥无几(占比不足1%),我国高端精品丝产量逐年下降与蚕茧原料的低质供给关系密切,随着巴西和东南亚等国蚕茧产业的兴起,我国优质蚕茧原料供应质量“短板”问题日益突出。

   

  形成“短板”的主要原因为:

   

  一是,蚕农收益预期逐年降低。茧丝绸产业对土地和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依赖度极高,本世纪以来,这两大生产要素价格上涨幅度最大也最快。在茧丝绸产业链中,种桑、养蚕、缫丝、织绸等各个环节生产要素成本逐年提高,蚕茧生产又是茧丝绸产业振兴的关键环节,受丝绸产品外贸出口不振、内需拉动不足,加之国内技术改造、产业转型升级不力等因素的综合影响,近年来蚕茧价格呈现震荡波动上行趋势,但仍不足以抵消人工和农资成本上升幅度。因此,无论是中东部传统产区和西部重点产区的蚕农种桑养蚕预期收益逐年降低,蚕茧生产者及加工者积极性严重受挫,这从中东部地区蚕茧生产加速衰退和西部地区扩充意愿总体停滞等现实情况得到印证。

   

  二是,优良新品种繁育推广步伐缓慢。目前,我国无论中东部还是西部产区饲养的蚕品种多为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初期审定并推广使用的。以应用最广泛的菁松*皓月品种为例,该品种已沿用30多年,其主要质量指标基本保持稳定,如丝等级近年基本稳定在4A40左右,出丝率在33.90%左右,但与秋华×平30(雄蚕)相比有较大差距,其中:丝等级要低0.50A级以上,出丝率低3个百分点以上,解舒率低10个百分点以上。按中国茧丝绸交易市场干茧升贴水计算办法测算,秋华×平30(雄蚕)每吨价格要高于菁松*皓月近万元。这充分说明目前优良品种繁育推广步伐缓慢,蚕农对新品种的认知和接受程度不高,过分注重和依赖强健性、多丝量品种的选育饲养,未兼顾考虑丝等级和纤度指标优良品种的选育饲养,对我国茧丝绸产品向高品质发展起到了抑制作用。

   

  三是,中东部传统产区质量滑坡和西部重要产区质量提升乏力。浙江省作为我国传统蚕茧产区,2016年蚕茧产量位列全国第五位,其质量下降明显,综合质量由2015年度的4.63A3167Ⅱ降至4.47A2953Ⅱ。与此同时,广西作为我国最大产区(年产量占全国四成以上),近5年基本维持在4.00A3250Ⅱ左右徘徊,质量水平陷入停滞状态。近年来,蚕茧资源供不应求,由于蚕茧生产机械化程度较低,生产成本逐年上升,造成东部产区“弃如敝履”,西部产区“看天吃饭”的不良现状,同时也导致市场出现了舍质逐量的恶性循环。

   

  四是,蚕茧生产加工管理工作弱化。由于缫丝生产能力过剩,造成蚕茧原料供应不足,市场竞争逐年加剧,鲜茧收购和干茧交易价格逐年抬升,部分地区的蚕茧生产和加工者在设施设备、技术标准、专业人员、检测仪器等质量保证基础能力方面存在严重弱化、甚至缺失等问题。对2016年桑蚕干茧公证检验大于500吨地市情况分析结果显示,广西河池和南宁、浙江省湖州市全年毛脚茧率大于10%的收购量占到六成以上。究其原因,在国家取消鲜茧收购资格认定后,鲜茧收购主体多元化现象加剧,肆意抢购或竞价收购低质蚕茧是主要成因。

   

  针对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如下建议措施:

   

  第一,多措并举提高蚕农经济收益,提振生产信心。借鉴和推广四川省“涪城模式”、“宁南模式”和江苏省海安“鑫缘模式”,在全国蚕茧主产区引导建设现代化的生态蚕桑基地,大规模推进高标准桑园建设,提升标准化种养水平。大力培育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为代表的新型蚕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大力推广“公司+基地+农户”、家庭农场、蚕农专业合作社等经营模式,进一步通过土地流转、返包倒租、收购保护价、订单农业、二次返利、蚕农入股等形式,实现原料基地化、生产专业化、组织规模化、收益最大化,稳定蚕茧产销关系,夯实产业基础。积极推行“企业+基地”经营模式,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推动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构建现代蚕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

   

  第二,加快优良品种选育和推广工作,提高蚕茧源头质量。在保证蚕茧产量稳定的基础上,逐步缩小普通常规品种的饲育规模,着力加强雄蚕等饲育性好、综合指标优、产业需求高,以及彩色蚕、三眠蚕等特殊用途的品种饲育规模,积极促进家蚕基因组研究成果转化,推动桑蚕种质创新改良,提高优良品种覆盖率。同时,规范蚕种市场,加强蚕种的质量检验和监督执法工作,确保蚕品种质量和安全。

   

  第三,大力推广农场式工厂化养蚕模式,有效提高主产区蚕茧生产质量。积极扶持小蚕共育和工厂化养蚕,全面推行标准化、省力化、多批次滚动养蚕实用新技术,推广自动采桑伐条、上簇营茧、熟茧采摘、仪评检测、养殖温湿度和光照等条件控制互联网和物联网化、人工饲料搭配养殖等先进设备和技术的应用范围,达到了节本、节地、节力的良好效果,实现蚕茧生产高质、高产、高效。

   

  第四,加强相关国家标准宣贯实施和监督检查。在国家已取消鲜茧收购资格认定行政许可的环境下,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加强有关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宣贯,帮助企业巩固和完善质量保证能力条件水平,推动生产、经营者自觉履行质量义务。同时,完善常态化日常监督管理机制,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实施在线智慧监管,严格落实茧丝绸产品生产、经营、检测、监管等各环节的质量责任。